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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询问一下,当时家人在润达房产想买一个店铺,交了15000的定金,是我奶奶自己去买的,60多岁,然后她签协议时,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并不是她本人,我想问下这份协议有效吗,我奶奶现在想退回定金,能退回吗

其它综合
2019-02-12 23:55: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退,你奶奶签协议但购买方为你爷爷,实际上你爷爷并未签字购买店铺,这里存在代理是否有效的问题,所以你们可与卖家理论,如卖家不退,可起诉润达房产。 
    追问:律师您好,请问我们该如何向润达索要回我们的定金,您能教我们几句理论的话语吗,谢谢您
    解答:可能涉嫌欺诈,你可向房管局或消协投诉
    追问:想要购买的是我奶奶,我爷爷也知道此事,但当时我爷爷并不知道实际情况,我爷爷也没有要我奶奶写他的名字,是销售对我奶奶说签我爷爷的名字。合法吗 但现在我们不打算要这个店铺,想要退回定金,请问现在我们家占优势吗?润达说给我家发律师函。
    解答:他人代购也是可以,问题是你爷爷是否确认购买店铺,如不追认,是可撒销的。
    追问:想要购买的是我奶奶,我爷爷也知道此事,但当时我爷爷并不知道实际情况,我爷爷也没有要我奶奶写他的名字,是销售对我奶奶说签我爷爷的名字。合法吗 但现在我们不打算要这个店铺,想要退回定金,请问现在我们家占优势吗?润达说给我家发律师函。
    解答:对方并不占理,对方说写爷爷,可见有过错,你方可要求退款,合同可撤销。
  •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可以退的,不是合同的一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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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