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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哥做单位上的工程,要我的身份证去做工资表,可以给他用吗?

合同纠纷
2019-04-28 18:1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 好, 建议不要。
  • 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费比例根据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来确定的:按资质交纳:
    一级施工资质交纳50万、二级施工资质交纳30万、三级施工资质交纳10万,劳务分包资质交纳5到10万。
    另外,一些省份实行了按资质交纳后,每个工程项目从新交纳的政策,一般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
    收取单位大多为住建局的清欠办或质监站,个别地方也有缴纳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
    具体比例,请参考各省政府或省建筑厅下发的《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办法》。
  •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5、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6、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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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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