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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我父母不在了,我爸的兄弟抚养了我们,他快60岁了,能领独生子女费吗,领独生费,要什么证件吗,我跟我姐差一岁,当年属于超生,能领吗,我爸的兄弟一直没结婚,还牵扯的五包政策,这两个能同时享受这个待遇吗

婚姻家庭
2019-01-14 21:59: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能的,关于独生子女费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关于五保政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离婚财产分配与独生子女证无关的,离婚财产分配是夫妻双方的事,但要想分财产给子女,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合一的,可以到民政局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后办理相关的登记离婚手续即可,如果不能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并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分割财产。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抚养孩子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扶养人.
  •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就夫妻双方财产分割以及独生子女的探视权问题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 您好,一般是不可以的,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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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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