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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造成死亡的,原告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请问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算? 受害人女儿在被告医院上班,因此事没有上班,没有拿到当月的全部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吗?依据什么? 谢谢律师。

损害赔偿
2018-11-06 15:43: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 您好,精神损害赔偿需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诉讼阶段您最好委托律师介入,这样能尽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 您好,要先申请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这您应该清楚难度。其他项目我不知道死者的具体情况,是算不了的。工资赔不了。需要的话,联系我。要坚强。
  • 要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要求赔偿,有需要可拨打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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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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