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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湖北武汉农村,祖辈留下一块宅基地,原房子已经倒塌数年,最近我家想在此宅基上重新布局重盖新房,却遭邻居阻挠,理由是我家房子往后面空地(此块空地也在我家宅基地范围内,有土地证为凭)盖影响他家进出(其实我家房子往后挪并不占用他家过路,他家是想我家让出一块拓宽他家过路,以使车辆能够进出,我们主动让出60厘米他家过路达到3米宽他家还不满足,就是不要我家盖)。我们找来镇土管所的人处理,没想到土管所的人说:关于老基改建县里有文件,老基改建要征得四邻同意四邻签字,如果邻居不同意,只能按“四原”原则即“原基原面积原高度原户主”盖;针对我们的质疑(实际中大家盖房谁都没有经过四邻签字同意),土管所的人说:邻居没意见什么都好说,想怎么盖怎么盖,建好了产权证我们也照发,但是一旦邻居提出异议,我们只能按四原原则处理,未达成协议前谁都不许改变现状谁都不许动,谁动处理谁。邻居家听土管所这么一说,现在更是不理会我们的协商要求,干脆不同意我家盖,我家盖房计划就此搁置。不排除他家找土管所活动过。 在此我想咨询各位的是:我家难道因为土管所的说法和邻居的不同意,就盖不成房了吗?我家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家有没有胜算? 土管所的说法在法理上站不站得住脚?一项法律、政策对大多数人、从一开始都没有认真执行(我们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政策),单单对我家执行、在出现矛盾纠纷时执行,这合理吗? 急切盼望各位热心律师的回复、帮助!谢谢!

征地拆迁
2018-11-01 15:20: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