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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了,也学习了,就是没通过,三年了驾照吊销了,怎么恢复呢

交通事故
2019-05-18 20:44: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于驾驶证扣分的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新规定,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凡持有A1、A2、B1、B2驾驶证的,除两年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以外,每年均需参加年度审验,而且只要有记分记录,哪怕只被记一分也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新规定中,根据审核的不同记分情况,对驾驶人有不同的学习要求。
      2、另外,交警部门将审核所有交通违法记录是否消除,未消除的不能办理审验。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审核驾驶人交通事故情况,有事故未处理的,也不能办理审验。对于正在驾驶两客一危(即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包车,危险品化学品车辆)、校车、大型营运货车的驾驶人,年度内凡是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交警部门将告知企业对该驾驶人予以解聘或辞退,待解聘或辞退后,予以办理审验。驾驶人审验按属地化原则进行,持外地户口拥有大连核发驾驶证的,需要凭暂住证到所属区大队办理。
      3、交警部门在办理驾驶人补、换驾驶证时,发现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在补办完审验后方可办理补、换证业务。大货、大客车辆驾驶人审验一年进行一次,驾驶人审验记录需在副证上打印。
      4、记分情况不同,学习要求不同
      年度内有5分以下记录的,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6分、11分以下的,接受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12分的,要当场扣留驾驶证,并责令其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 持有C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分但没有达到12分的,不会延长实习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68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般是针对持有合法来源驾驶证,但是在实际驾驶证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章、违法行为,一个周期内累计积分12分以上,按规定予以吊销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证可以通过参加车管所安排的学习和相关考试来恢复驾照。可以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的情形:
    驾驶证不办理审验和有效期满不换证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因其他情形被注销的法规没有恢复驾驶资格的规定,而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更不可能有恢复正常使用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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