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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有职工把单位集资房(只有收据,没有房产证,土地是政府划拨土地)卖于他人,现在这个人又想往外卖,我是该单位正式职工,如果买下,遇到拆迁,有纠纷吗?中介说要签协议,把这种问题写在里面,说明以后遇到拆迁利益分配与他人无关,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应该怎样规避风险

房产纠纷
2019-05-15 14:47: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房风险较大 自己考虑
  •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一、拆迁赔偿房如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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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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