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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行买了一辆汽车,没过户现在车辆丢失,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06 10:07: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尽快报警。。。。。。。。。。。。。。。
    追问:因为没过户现在报警公安局说不是车主,不能受理。现在我们回疑是车主把车拖走的。这样该怎么办。
  • (一)发生纠纷前对买方建议:
    1、可以在合同中加重卖方的违约责任,使其不敢轻易反悔。
    2、购房人在签了合同、付了定金或首付款之后,可以通过房屋所有权预先登记将房产证先期“预订”下来。五到十个工作日即可办妥。买卖双方除了身份证、房产证、网上签约的购房合同原件,还要带上双方关于预告登记约定的原件。
    (二)发生纠纷后买方的应对措施:
    1、找个专业的二手房纠纷律师,无论是在纠纷前的法律风险防范还是发生纠纷后的解决,都能给你宝贵的意见
    2、先审查合同效力,如果可能存在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情况,积极准备应诉
    3、如果合同有效且能继续履行,考虑自己的诉讼请求:是要房为目标还是不要房要赔偿
    4、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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