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单位拖欠我们8个月工资,我们离职后走了劳动监察,现在已经送到公安局了,单位现在已经关门了,而且昨天我们自己查到单位的营业执照已经注销,这对我们要工资有没有影响,我们可以起诉吗,最后如果他破产会给我们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1-09 13:51: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诉讼处理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2、公司的破产肯定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大家一起,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工资处于应当清偿的第一顺位。因此即使公司破产,员工的工资也应当依法给付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