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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堂弟今年在读高中,因为是早产儿,所以从小就身体比较瘦弱,有点自卑。没想到前段时间我堂弟学校的几个不良少年故意欺负我堂弟,还把他从楼梯上推下来,导致他重伤。请问重伤二级属于公诉还是自诉?

民事相关
2018-10-17 17:20: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重伤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能自诉。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罪为检察院公诉案件。
  • 你好,根据你堂弟的情况来看,他是被她的朋友从楼上推下来导致重伤,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这是属于公诉案件并不属于自诉。这种情况下,检察院会代表国家向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公诉案件,建议报警处理,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 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
  • 公诉案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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