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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被派出所的公车所撞,事故发生是因为派出所的车强行超车造成的,但当时我父亲骑了摩托车,没有行驶证,也没有驾照,请问责任怎么划分?事故造成我父亲右侧髋臼关节粉粹性骨折,左侧膝关节粉碎性骨折,现在恢复尚可,但医生担心两三年后发生股骨头坏死,那我们是选择两年后再处理赔偿问题吗?如果两年后派出所换领导,又该怎样处理呢

交通事故
2019-01-28 03:48: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交警怎么划分责任的呢?这个现在也需要尽快解决
  • 建议还是报警,由交警队介入,后依法维权
  • 这个是交警认定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 这个问题要区别情况,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医疗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如果认为医院有责任,应立即要求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以防止医院修改病历。然后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以确定医院有没有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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