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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办理了一张银行的卡在还款情况下还剩几百块忘记归还此后卡被注销了,绑定此银行的手机号换了三年后接到银行电话被告知本钱加利息滚到了3000块,在本省办理的银行卡接到了外省的法院传票,传票上面应去的地点都没写,包括法官名字都没有是张空白的传票盖的有外省的公章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去银行咨询清楚!如果有欠款的情况下归还之后是不是应该让银行出具相关的证明以及撤诉?

债权债务
2019-04-07 02:06: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有可能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 如果没有还清银行的欠款,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依照下列方法解决: 1、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如果你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你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你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你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你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