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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老公自己在结婚前一次性买的,当初写的都是他的名字,但是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且产权证共有人有加上我的名字,后来房子也增值了一倍以上的价钱。现在因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了。 这套房子共有人有我,离婚时我能分到财产吗?可以的话,能分到多少!以前买的是40多万,现在增值到了70多万了.

婚姻家庭
2006-08-23 06:0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足以证明你是房产的共有人。
    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一方要房应当补偿另一方半的价值。也就是说现价为70多万,要补偿对方30多万。
  • 按你所说,该房你有一半的权利.
  • 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每人分一半。
  • 以登记的为准,你做为共有人可以分割。刘和强律师 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03871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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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