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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已婚并且有孩子,未离婚,又和另一女人生了孩子住在一起,这属于重婚罪么?

民事相关
2019-02-07 15:23: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不是重婚要看具体情况,可加微咨询
  •   如果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婚罪必须前后都满足婚姻的状态,如果不认可前婚是事实婚姻的,则后婚不管领不领取结婚证,都不属于重婚行为。如果,对前婚的事实婚姻认可的,则后婚不管是什么状态,只要满足了两种条件之一,就属于重婚罪。在此,自己是无法认定重婚罪的。只能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法院判决后才能认为是否属于重婚罪。但是对于前婚是登记婚的,后婚不管是什么行为,都构成重婚罪。
  •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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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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