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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65岁在工地干活受伤,股骨骨折,开刀更换股骨,现在走路一瘸一拐的,要求伤残赔偿能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3-11 15:07: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按雇佣关系向雇主索赔。如何确定赔偿标准、索赔方式、途径和赔偿对象?建议当面咨询,来自专业律师的解答。长期处理各类工伤、劳动争议纠纷,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等级
    年龄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20周岁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12 10 8 6 4 2
    55-60周岁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 你好!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一般遇见这种情况,先建议您去做个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 具体需要去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可以携带资料来我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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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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