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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发了一份合同在QQ邮箱,让打印出来签字签合同了,开始说收取百分之二的服务费,利息是5万块钱一个月利息是300,合同签了,现在说要银行卡里有一万块以上才放款,这一万块钱真的要存进去才能放款吗?这是违法行为吗?

债权债务
2019-04-06 22:22: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行为,谨防诈骗。说需要流水,然后一步步的让你给他转钱。
    追问:我要是不存这个钱他说起诉我恶意贷款,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应
  • 合同要求有担保人,但担保人没有签字,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无论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效,都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担保责任又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而无论是哪种担保,只有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者欠款不还的行为,都将直接影响你的征信。
  • 担保行为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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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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