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母不在,他们有三个儿子,我是小的,两个哥已分房各立门户,我是小的,不能分户,只能与父母生活,我的产权证是父亲名字,现父母不在,也没遗嘱,我想把产权证过为我的名字,不知如何处理,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2-15 16:37: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需要你两个哥哥放弃继承,由你一人继承,才能过户到你名下
    追问:你好!我两个哥哥都答应了,只是公证处不给办理,他理由是我父亲名下有几个子女不详,要我找父母结婚证又没有,父母在他们结婚之前有无婚史不祥,所以不给办理,我说去派出所开证明,村上证明他说都不行,就说办不了,我现在很郁闷,不知怎样进行了?望律师给我理理头绪,在此谢谢了!!
    解答:你好,要开亲属关系证明,可到房管部门咨询,是否必须办理公证
  • 财产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现在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酌情分给其适当遗产。(4)被继承人生前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其所遗留的遗产归该集体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遗产,归属国家。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父母去世无遗嘱,遗产按照下列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具体建议到房管局咨询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