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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然后户口本在老家在外地能办临时身份证吗?

婚姻家庭
2019-06-27 02:23: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2.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5.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6.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制作证件:录入信息,制作临时身份证。
    4、发放证件:将制作好的临时身份证发给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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