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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现在已经冷战两年了,并且我们也已经分居这么久了,我们一直都耗着,现在我们终于想通了,不合适就离婚,我们现在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去民政局怎么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9-22 17:27: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民政局怎么办离婚手续和材料的问题,一、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办理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 您好,根据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谢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可加微咨询代写离婚协议
  • 首先要写好离婚协议书三份,并对共同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和共同债权和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其次是双方持结婚证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即可。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具体情况建议询问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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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