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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去年我和我老婆离婚的时候,孩子是由我来抚养的,但是我的日子过来越来越艰苦了,也没有能力负担起孩子的教育费用,后来我觉得还是把孩子给他妈妈养吧,就想问一下签订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需要注意什么?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9-22 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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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来说,主要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自己约定)。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自己约定)。5.其他约定。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和你的描述,在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如果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并且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其中需要注意的就是以防对方在协议中对你的不利约定。
  • 注意事项如下:第一、变更抚养的适用情况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二、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三、司法实践中一般如何理解“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会重点考虑。
    第四、如何收集变更抚养证据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3)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离婚后,父母如果不能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话,此时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便只能去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因法律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此外,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且对方也不同意时,即使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您的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 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写,可加微咨询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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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