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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在忙着,去办理房产预告登记呢,但是,对这一块实在是不太清楚,因为也是第一次做房产如何登记,害怕自己的粗心,把事情搞砸了,就想提前了解一下,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如何办理房产预告登记?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步骤和流程?

房产纠纷
2018-09-20 15:07: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如何办理房产预告登记:1、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客户签字房开盖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3、
    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4、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5、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领取《收费通知单》,到缴费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 你好,如果想要进行房屋预告登记,首先要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接着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然后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最后,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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