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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入职,今年8.17邮件申请离职,领导口头说给涨薪,前两天出尔反尔又说不给涨了,距离上次提出已经满30天,我说我已经提了一个月申请可以走了,她告诉我没人批所以无效,人事说是有效的,我昨天9.17又写了邮件,写明了最后工作日是9.28,拖着我因为想让我做交接,但也没安排交接人,而且还在让我接新工作,我这两天请了假,调休和年假,发了邮件申请,领导也不批,我担心扣我的工资,而且我不清楚我是不是除了休了的一天年假还有没剩余的年假,如果有,还是不批怎么办,如果没有,我这几天有面试,还是要请事假,看这意思估计也不给我批了,我担心扣我的工资,就扣那一天到也没事,就担心现在这个领导使坏,说我旷工,多扣我的钱,请帮忙解答,咋样才是比较稳妥的?

合同纠纷
2018-09-19 10:47: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给以填写《立案审批表》。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你好,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找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找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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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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