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底辞职,4月23号找了一份工做,说试用期不给交保险,我自已交了三个月,7月底试用期结束了,公司给我交,没给我交上,导致我到现在的医保还是在欠费了,而且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给我断交,因为一般这时候我查保险显示应该7月份,我的还是显示6月份
-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必须给缴纳社保的,如果单位不给缴社保,是要求赔偿金的,嗯,一年可以赔偿两个月,不足一年,应该可以赔偿半个月,然后乘二就是一个月的标准具体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可以
-
可以找社保部门查询情况,有疑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补交
-
有疑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补交
-
可以找社保部门查询情况,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