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饭店顾客吃饭后多久不能开具发票,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

合同纠纷
2018-12-07 14:35: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好像没有这个规定,根据发票管理的规定,应实时开具
  • 没有明确规定 。
  •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五)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七)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五、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