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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分多次骗借我55000元。第一次以朋友关系借5000元,第二次帮还信用卡借10000元,第三次代还贷款借20000元,第四次说代还信用卡不够再借20000元,一共借了55000元,从借钱起还了5000元一次,剩下的50000元一直拖着没还,总是说没钱,写有欠条,有电话录音。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4-30 14:23: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和支付利息,还要考虑诉讼时效是否过期,可以电话联系。
  • 信用卡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或银行两次催款后你还不还款,那就是涉嫌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性质比较严重,银行会起诉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第二种是在起诉讼前十五日或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
  • 二次抵押贷款是银行为已获得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你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即使贷款人死亡,只要达到未还款超过6个月,银行即可向法院起诉,对抵押物进行拍卖用户偿还贷款,所以无须追讨,一切依法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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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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