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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给个朋友做了担保,钱我没有得一分钱,当时期限是半年吧,但现在已经是一年出头了,债权人一直都没收到本金,我建议他去起诉,到时我做为担保人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债权债务
2019-05-23 06:38: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对于已经抵押的房子,在向法院起诉时是否还要申请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原告本身就是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因在抵押权存续期间,该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告或债务人)无法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等,起到了与法院保全相同的效力,原告无需再向法院申请保全该房屋。
    2、如果原告不是抵押权人的,则被告有可能在诉讼中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将该房屋出卖,从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影响原告胜诉后的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告的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但原告仍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则法院来查封房屋产权,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那么,有哪些人可作为担保贷款中的担保人呢?  贷款担保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此外,以下三类人不能进行担保:  1、夫妻之间不能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担保;  3、离退休人员。  贷款担保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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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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