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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代理律师把维权案件当成合同纠纷来打导致整个案件进入误区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4-23 13:07: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合同的代理应该有合法的手续。《民法通则》第65条中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此外,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委托书应该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代理合同订立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有据可查,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多用签订书面的合同委托代理书。而且法律中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在商业实践中,介绍信常作为代理证书使用,我国司法实践也承认其效力。
  •   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所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一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钢材合同,总额12万元。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给王某3万元预付款,王某收到款后,将其存入自己的账户上。到了合同履行期后,王某自然无法向乙公司提供钢材,也不退还乙公司的3万预付款。乙公司于是将王某所在的甲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院,请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法院经查明认定,王某虽然是甲公司的业务员,但公司从未授权王某与乙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王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了代理权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适无效的。法院于是判决王某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返还乙公司的3万元预付款并偿付相关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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