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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住房公积金不满条件可以取吗

房产纠纷
2019-07-08 03:00: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去银行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要带什么资料?
    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
    去银行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要带什么资料?
    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新系统上线前从未提取过的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需提交的资料除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提取申请表外,还需提交的购房资料原件包括有:
    ⑴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贷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若房产证、购房合同由于办理贷款被抵押在银行的情况,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⑵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
    温馨提示:
    新功能上线后,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办理提取,提取资料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的,如之后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产办理提取的,每次均需提供上述全部资料原件。
    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11家银行具体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市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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