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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起在一个公司上班,偷了价值400元的劳保用品去变卖,俩人平分钱,构成盗窃罪吗,能立案吗

其它综合
2019-02-18 07:17: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因价值达不到标准,所以不构成犯罪。
    追问:我现在在一家劳保用品批发店上班,之前和他签订了一份合同,就是如果我不在这里干了三年以内不准从事此行业,然后签了字。但是我现在因为我上个问题的事件被辞退了,我想要自己单干这个行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签合同的名字不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我平常他们叫我习惯的名字,请问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如果起诉我奏效吗
  •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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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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