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没登记税,我这不注销行吗?我是为了办理三相电才办的个体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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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自己给你有关部门沟通一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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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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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注意: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2、个体工商户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因此,如果计划设立个体工商户,并通过生产经营树立自己的品牌,须从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开始,正确选择经营范围,使其包含后续想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为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如果已经设立个体工商户,而计划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不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考虑采取变更经营范围的方式,达到商标注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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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户依然是自然人身份。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由经营者承担,即使营业执照注销,民事责任依然存在,可以起诉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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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