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8年5月25日,在堔圳XX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某某(身份证XX)的项目上,在武汉洪山区XXXX装修,在没有签合同下,强行要我们施工,他说叫我们帮忙施工,在施工同时是按照正常程序走,现场负责人指导按照他的方法来施工,在施工同时意外发生了我的左脚被水泥板压伤了,当时脚痛得受不了当时也没有打120,自己家人送到医处的,现在医疗费用是自己付的自己向亲戚朋友借的钱治疗,我们去公司叫公司给点医药费,公司叫我们用房子与土地作抵压,我不是来借钱,我是在公司做事情受伤的医药费都不给,现在不知道找谁能解决这个事情!请大家能帮帮我??????

损害赔偿
2018-08-31 21:17: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涉嫌到提供劳务者受害,我建议你向项目工地所属的地区的安监局和派出所。进行反映,由该区的安监局和派出所来介入调查,处理这个事情。有必要的时候,一定要聘请律师来为自己维权,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所帮助。
  • 您好!这个属于工伤,公司是需要赔付医药费和其他费用的。建议找律师对其进行起诉。方便的话您可以电话联系我,咱们具体聊一下细节。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 可以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之诉,要求雇主赔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