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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交6个月,不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民事相关
2019-05-31 09:27: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的……………。……。。………。
  •   被保险人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因妊娠、流产、分娩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 义4 接受治疗,本公司对其在治疗期间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 付生育医疗保险金。具体包括:

      1、孕妇孕产期的检查费;(指建立孕妇保健卡后的并经事先预约的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产妇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费用);

      3、已婚者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I)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   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可以进行生育的医疗报销。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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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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