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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起诉离婚,孩子一周一个月,都是由我抚养,他没出过一分钱,现在他起诉我,他这一年的工资我可以分么?(发工资的日子,当天就取光了)这一年我都在照顾孩子没办法工作,可以要求索赔吗?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性付完吗?法院会同意吗?(他如果不同意一次性付清呢)

民事相关
2018-08-31 19:56: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们现有的财产才能分,已经花没了就分不了了。其次,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但需要对方同意,法院不能强制判决一次性付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确定孩子抚养权后,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并按以下计算: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无法因照顾孩子而索赔。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或按季度支付。
  •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也不禁止这种支付方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可加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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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