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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是电梯房,电梯满20年要报废了,维修基金的钱不够,需要业主出资购买安装,但是个别二楼的业主不愿意出钱,说自己不需要,不知道这些不愿意出钱的业主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04 15:08: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如果是业主共同的事情 大家是需要共同出资的
  • 房屋买卖中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
    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2)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   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 电梯的产权人为全体业主,如果通过合约的形式,委托给物业公司,那么电梯坏了,就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公司用维修基金维修。
    如果没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小区,电梯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 你好,建议协商的,不属于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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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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