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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前是起诉离婚,法院给了一张离婚证明书,我现在要结婚了,这张纸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可以补办么,去哪补办

民事相关
2019-03-04 12:23: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补办
  • 可以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不能够就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依法请求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确定如何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并最终做出有关的判决。
  •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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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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