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新车在路边被撞,交警认定为对方全责,车前脸的水箱什么被撞坏对方保险公司只修,不给换新的,修了以后出问题怎么办,我这新车无缘无故就这样了,肇事者不管,说全权交给保险公司,我该怎么办。能要求换新吗,该怎么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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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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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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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 100元(无责)
2、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有责) 1000元(无责)
3、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有责) 11000元(无责)
其中交强险中所说的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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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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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