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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如何办理?可以在网上直接申请办理吗?办理流程呢?

公司企业
2019-03-11 16:51: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打电话到工商局咨询。
  • 先到工商局窗口申请营业执照,后至税务局窗口审请税务登记。具体流程及提交材料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审查→受理→核准  (一)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代理人的证明;  3、代表或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4、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下同);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  6、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全套);  10、公司住所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证件。  注:分公司设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表或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费:注册资本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本额的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本;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费:300元。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内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发证  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两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外籍人士的护照等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可不提供)  4、公司提供章程两份,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两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章程复印件两份)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租赁合同上若无建管所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两份;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6、公司提供验资报告两份(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不提供)  7、企业公章  8、《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注:税务登记表不得使用复写纸填写)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20元  收费依据:国税函[2006]762号文件  注:此项目地、国税窗口均可受理
  •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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