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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我女朋友未婚生子,但孩子的户口上在女方家里,我跟她已经分手四年了了,她也嫁人了,孩子我在抚养,但是户口要怎么迁移到我的名下,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理迁户口?谢谢

婚姻家庭
2018-10-30 18:53: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咨询当地派出所看看
  •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 不管结婚生育还是未婚生育,孩子都是无辜的,医院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的结婚而拒绝为他接生的.为了孩子的健康,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医院不会向你索要结婚证明和准生证什么的,为了填写出生证明会问你孩子的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什么的,其它的没有.按照公安部2005年的最新规定,不管是不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都应该有户口的,这里就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北朝鲜妇女在中国所生的孩子,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发的).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是应该受到处罚的,处罚的额度要根据夫妻双方生育的年龄来决定,这种处罚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执行.但是在落户的时候因为没有受到罚款就不给予落户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这属于搭车罚款,我国确实有这样的省市为了方便罚款而这样违规操作,这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落户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未婚生育还是不可取的,为什么让他一出生就是非法的呢?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也是不利的,请三思而后行!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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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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