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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她想要了解一下关于不动产管理的法律规定,因为他们公司最近打算要买一套厂房,现在这套厂房还没有签订厂房的买卖合同,他想了解一下,这个购买厂房的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房产纠纷
2018-08-20 09:11: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以下是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以下是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可以委托律师防控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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