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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人借贷处给朋友担保借了三万元,现在借款人没还钱,直接判定我这个担保人还钱,我该怎么上诉 你好,我在私人借贷处给朋友担保借了三万元,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和利息,当时约定三万元每个月利息1000元,现在借款人没还钱,我被放款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直接判定我这个担保人还钱,我该怎么上诉

债权债务
2019-02-04 03:35: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情况需要看判决书和有关材料才能判断,现场咨询吧
  • 你好,在上诉期限内收集相关的证据上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还完后,对方不归还借条及担保合同,保留还款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需要对其履行任何付款的义务;
    有权要求其返还借条;
    如果原债务人在此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影响工作、生活的话,完全可以主动一些,请个律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返还非法占有的借条。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我国法律规定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担保在债权到期后,只有在债务有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要求担保人还。
    连带担保在债权到期后,可以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将两人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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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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