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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一个养鱼池,承包年限较长,养鱼泡属于保护区内,我有正规的承包手续,原来养鱼泡有两个看护房,一个彩钢房,一个土方,因保护区环境监察,要拆除两处看护房,请问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是否可以有简易的看护房。还是承包的养鱼池就是不可以有建筑

刑事行政
2018-08-16 09:4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