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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工伤十级,17年8月31日出的结果,18年7月工资停发,一直未上班,现在要求赔偿时,公司说要扣除8月31号以后所有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另外要求赔偿护理费,应该是多少呢,,住院所有的医疗费公司应该全部承担还是只承担工商险承认的部分,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8-10 17:27: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定残后就不存在停工留薪期了,如果你定残后不上班,无权主张工资。护理费取决于你是否存在护理依赖以及护理期、护理人员等等。工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走工伤保险即可。
    追问:你好,工伤住院费用都是公司承担的,现在公司要算账,我想知道除了工商险报销的费用,剩余住院费是自己承担还是公司承担?另外出院证明上写的住院期间陪护一人,那我的护理费应该按工商险标准走还是可以自己定为300(共住院三次,第一次住院给了十天护工费3000)
    解答:只要是治疗工伤的费用,都可以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给你垫付不是单位承担,只是照顾你的一种行为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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