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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每次开董事会的时候,我正准备发言,董事长就会给我使眼色,不让我这个副董事长发言,我觉得挺奇怪的,难道我没有议事的权利吗?所以我就想问一下律师,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谢谢啦

公司企业
2018-08-03 16:47: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董事会议事规则是这样规定的: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负责征集会议所议事项的草案,各有关议案提出人应在会议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向董事会秘书递交议案及其有关说明材料。涉及依法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有
    权的监管部门不时颁布的标准确定)的议案,应先由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秘书
    对有关资料整理后,列明董事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
    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工作机构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
    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 1、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2董事会召开会议时,首先由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并根据会议议题主持议事。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应当认真主持会议,充分听取到会董事的意见,控制会议进程、节省时间,提高议事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3、、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如会议决议以传真方式做出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希望对您有帮助
  • 你好,建议按照先关规定执行,祝好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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