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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一个老赖已经欠我钱欠了好几年了,而且欠了我几百万,我就去法院告他了,后来法院把他的房子判给我了,可是那个人一直都躲躲闪闪的,不愿意把他的房子给我,我就去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已经快要到期了,我就想问一下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还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吗?

债权债务
2018-10-28 00:45: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即使超过执行申请期限仍然可以申请执行,法院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贷款人未履行债务,借款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借款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法院判决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劵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置。
  •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少?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 你好,超过了期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会立案受理,但不一定能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而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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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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