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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姨子有婚外情,事情暴露后,她和她老公像我索要赔偿,还说要上法院,像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

婚姻家庭
2019-01-03 07:12: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不受理,但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 会受理的,这属于侵权纠纷
  •   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婚外情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的,我国法律只支持离婚精神损失赔偿。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请求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婚外情可以请求的离婚赔偿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况: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如何认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成为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的关键。
  •   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请求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婚外情可以请求的离婚赔偿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况: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如何认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成为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的关键。因此,如果是一夜情、嫖娼、通奸等行为的婚外情就没有必要去收集对方存在婚外情的证据了。
  •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方面的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婚外情离婚物质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物质损害一般是指在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差旅费等不必要的金钱损失。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可以在起诉书中明确列出。  2、婚外情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不论是在感情方面抑或生活方面,给配偶方带来的伤害均是巨大的。实践诉讼中,大部分受到此类伤害的一方在离婚时都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参照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中一般会考虑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具体的也需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及地方的消费水平,精神赔偿数额大部分情况下取决于法官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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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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