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申请离婚是否必须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然后才能去法院?

民事相关
2018-12-01 17:14: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您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也有时间,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如果缺乏相应能力,可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
    以上解答,若满意请给好评,谢谢。
  •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
     
  •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并不一定由婚姻登记机关的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没有离开住所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当然不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 不是,建议详细咨询本律师。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