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住海淀区,女儿现在已经和女婿分居,我们现在要买房了,想写女儿的名字,免的我老了再过户,请问:她们离婚时属共同财产吗?男方要求分割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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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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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委托律师写一份声明或者律师见证,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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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全款购买并只登记在你女儿名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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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全款购买 写女儿名下视为女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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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单独赠与给你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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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是全款买房写你女儿的名字就是你女儿的,但是,我还是建议先离婚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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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明确是对孩子一方的赠予,需有书面的说明。也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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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父母只出首付的话,可以协议约定清楚归女儿所有,如果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女儿名字,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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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只给自己女儿就可以并办理公证,如果不想公正也可以直接购买并写自己子女,但是需要全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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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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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