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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7月5号走路时被送**外卖电瓶车撞到了当时全身多处受伤。头部流血不止。报警了去医院检查没有伤到骨头。就回家了。第二天去复查医院说休息一个星期,手机也被撞飞了,被路过的人捡走,手机他给我1300元交警认定书写的他主要责任,我次要,当时交警说这条路是可以走路的。他的责任,说等伤好以后再去调解协商解决赔我多少钱,毕竟我受伤了,现在我打电话他不接,让交警打他说好的,说好明天两点去交警队处理,他现在说没有时间,说给我五百元钱。不要随便我去告他,说他就百分之60的责任,我40的责任,请求律师帮助指点一下,我一个外地来的弱女子,无依无靠,不知道怎么办了,请求律师帮助解决一下谢谢?

婚姻家庭
2019-01-18 12:19: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存在违法嫌疑,建议向法院起诉维权。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如果被电瓶车撞到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侵权行为人主张赔偿。
  • 电瓶车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闯红灯有过错的,也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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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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