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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我开车去外地办事情,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过去交一下费,但是在路上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了一些医疗费用,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呢?是有各自垫付各自的呢,还是相互赔付呢?

交通事故
2018-12-19 10:58: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而言,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没有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报告书,无法确定双方责任时,肇事方一般是拒绝支付交通事故医疗费,但是此时一般可以由交强险来垫付给医院,如果双方都受伤,都可以由各自交强险垫付,之后在确定具体应负责任,谢谢。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记录现场,互换资料,及时报警,并且要及时转移人员。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来确定。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 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 您好,事故的认定首先要根据交警部门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是对方的责任,您可以要求对方付医疗费。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一般是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如果您已经垫付了,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也可以向侵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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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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