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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捡到一个孩子,已经养了两年了,请问怎么办理领养证上户口

婚姻家庭
2019-01-01 07:16: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户籍管理部门确定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办领养证,领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收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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